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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喵奇谭第二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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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子·法仪(第3页)

莫可以为治法。

都不可以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。

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?

那么用什么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才行呢?

故曰:莫若法天。

最好是以天为法则。

天之行广而无私,

天的运行广大无私,

其施厚而不德,

它的恩施深厚而不自居,

其明久而不衰,

它的光耀永远不衰,

故圣王法之。

所以圣王以它为法则。

既以天为法,

既然以天为法则,

动作有为,必度于天。

行动作事就必须依天而行。

天之所欲则为之,

天所希望的就去做,

天所不欲则止。

天所不希望的就应停止。

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?

那么天希望什么不希望什么呢?

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,

天肯定希望人相爱相利,

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。

而不希望人相互厌恶和残害。

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,

怎么知道天希望人相爱相利,

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?